公告宗旨
為尊重及保護個人資料,規範個人資料之蒐集、處理及利用,避免人格權受侵害,促進個人資料之合理利用,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律規定,提供個人資料保護權益及申訴抱怨管道,以確保本公司執行相關業務工作皆符合法規要求,進而保障相關人員之權益,落實個人資料之保護。
三大公告重點
一、個人資料之蒐集、處理與利用
- 蒐集作業與特定目的具正當合理之關聯性,並以適當、相關、不過度且公平合法方式處理。
- 僅於下列情形得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:
- 法律明文規定。
- 增進公共利益。
- 免除當事人生命、身體、自由或財產危險。
- 防止他人權益重大危害。
- 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基於公共利益之統計或研究,且資料無從識別當事人。
- 經當事人書面同意。
- 因業務所擁有之個人資料,本公司負有保密義務,除當事人要求查閱或下列情形外:
- 司法、監察或警政機關因偵查犯罪或調查證據所需。
- 其他政府機關執行公權力並有正當理由所需。
- 與公眾生命安全有關之機關為緊急救助所需。
二、當事人權利
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規範,提供當事人針對其個人資料行使以下權利:
- 請求查詢或閱覽。
- 製給複製本。
- 請求補充或更正。
- 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及利用。
- 請求刪除。
但因執行法定職務或業務所必須者得拒絕之,若執行上述權利時,可能導致影響當事人相關權益。
三、個人資料保護聯繫管道
本公司已成立個人資料保護聯絡窗口,當事人可透過以下管道行使抱怨、申訴與個資外洩事件之權利:
- 個人資料保護聯絡電話:(07) 211-0168
- 個人資料保護申訴信箱:[email protected]